《生活是很好玩的》读后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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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活是很好玩的》读后感1

  ‘口味单调一点、耳音差一点,也还不要紧,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。’

  非常认同汪老的生活态度,人真的要对各类事物都多点兴趣,才会越活越有趣。

  汪老是一名生活家,但不代表他对世事不闻不问。他解释了他眼里的‘通达’,看透了,想彻了,不那么容易生气发牢骚,但不代表对任何事情没有态度。他在写生活,写见闻,但是处处充斥着他的态度。

  最近几天热度很高的‘佛系’,其实所谓的‘佛系’得分为两种,一种是‘伪佛’,即其根本是懒;另一种‘佛系’只是对大众所追捧的东西、所争论的东西不感兴趣,表面看是无欲无求,其实是所欲所求不是大众所认知的‘有追求’。生活,是很有趣的,但生命也是很短暂的,把短暂的时间浪费在别人的认同里,实在没有意思。

  里面有一篇写到汪老记忆中小时候的花园,想起萧红在《呼兰河传》中也写过小时候祖父的花园,大概每个人记忆中都有一个小花园,而我记忆中的小花园是邻居家的。

  常说‘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’,之前只是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读书和旅行都可以让人增长见识。读了汪老的散文之后,发现这句话‘读书’是放在前头,‘行路’是放在后头的。如果没有读过相对应的书,大概去了著名的景点也没有汪老那种感悟,只能拍几张照片发到朋友圈,附上几句‘曾到此一游’的语句。

  这本书的散文都写得很好,只是一次性读下来体验并不好。散文可读性没有小说强,还是不适合一次性读太多,偶尔读一两篇,估计印象会更深刻,时读时新。

《生活是很好玩的》读后感2

  很喜欢的一本书,是汪曾祺先生的《生活是很好玩的.》。

  最早接触汪曾祺先生的作品,是初中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散文——《端午的鸭蛋》。里面印象很深的一句话是:“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,是不大高兴的,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!”读起来颇有几分俏皮可爱。那时起,便觉得作者是个好玩的人。

  《生活是很好玩的》里面收录了篇幅不一的散文随笔,有汪老的美食感叹,有人间草木的细致描绘,还有内容丰富的游记。全然就是一帧帧生活画面。琐碎的时间,随手翻翻,也觉得满足。

  汪曾祺先生是我很敬畏的一位作家,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,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他是个有趣的老头子,不是怀揣崇拜之情而小心翼翼的阅读,而像是懒懒的坐下来同他喝茶聊天。先不谈他遣词造句的功夫,也不说什么华丽精美的词藻,就看那些简单又接地气的标题,比如《草木虫鱼鸟兽》,一题提到所有内容,真印证了书名中的“好玩”二字!

  生活的确好玩。何为生活?我的理解是“生动地活着”。生活难免失意,命运也时常捉弄人,但我们终究还是走过来了。每每冒出消极念头,宛如陷入一个巨大的深渊,但生活就是那样,它总会在绝望壁上生出新芽,我们得接受它,然后爱它。我们从小就被教育“不向命运屈服”“顽强的活着”,学习过不计其数的名人事例,但悲伤一旦涌来,多数人不可能做到积极面对。于此,我认为善于发现生活中的好玩之处很有必要。也许那些闪闪发光的美好是一首歌,一本书,一个拥抱,又或者是一碗暖胃的浓汤。我们应该记得这些,在失落孤独的深夜,在记忆中温暖自己。就按照自己舒服喜爱的姿态,活着,生动地活着,生活的意义本该如此。

  汪曾祺先生在文中写道:“我们有过各种创伤,但我们今天应该快活。”简单、却有力量的一句话。坦率来讲,曾经我在不顺意面前一直很悲观,那些消极的情绪会在脑海中不断发酵,最后又逼得自己愈发难过,二话不说就有止不住的眼泪。甚至是一场普通的数学周考,就足够让我深陷泥潭,那样的我简直可怜又可恨。也许是青春期的锋芒,敏感脆弱的神经时常在某个瞬间崩溃,接着便泪流不止。如何坚强?我闷闷的想着,觉得生活的恶意真大。犹记得朋友发来的短信:“扛下来我们就赢了”。总有那么一瞬间,那颗心慢慢成长起来。何不快活的活着呢?咬咬牙,我们就赢了。我不知道未来会如何,倘若我真的学会了坦然,我相信那句话有着关键作用。

 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,正是新年。天气变得温和起来,年味正浓。原本打算规规矩矩的写篇读后感,却不知不觉追忆起了过往,有点儿违和感。感谢你能耐心看完一个不成熟女孩的生活感受,十六七岁的年纪,正慢慢走向社会,走向未来。

  我已理不清曾为了多少种理由伤心过了,但我相信,现在的自己,正努力的去接受生活,并且热爱生活。

  毕竟,生活是很好玩的嘛!这是这本可爱的书带给我最大的成长。

《生活是很好玩的》读后感3

  最近在看汪曾祺的《生活是很好玩的》这本书。

  在新华书店是因为书名吸引了我。拿回家后打开被其中的一段人物描写深深打动,那文字真好,仿佛书中的人物就站在你的面前,栩栩如生。

  原文是:老人七十八岁,看起来不像,顶多七十岁。气色很好。他经常戴一副老式的浅茶晶的养目镜——这幅眼镜大概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。眼睛很大,一点没有汪混浊,眼角有深深的鱼尾纹。跟人说话时总带着一点笑意。眼神如一个孩子。上唇留了一撮疏疏的胡子,花白了。他的人中很长,唇髭不短,但是遮不住他的微厚而柔软的下唇。相书上说人中长者多长寿,信然,他的头发也花白了,向后梳得很整齐。他常年穿一套宽大的蓝制服,天凉时套一件黑色粗毛线的很长的背心。圆口布鞋,草绿色浅袜。

  作者因为每天坐公交车,这位老者家就在他等车的地方,所以作者就从开始观察他到深入了解他。也就引出这本书的第一章节,叫《闹市闲民》。本章节描写出在北京这座闹市中有这么一位生活非常优闲的老人,他有老伴和儿孙但不去和他们居住,说“乱”。他生活非常简单,一日三餐面条馒头。但他做的面条可是非常精致,用一根削细的筷子把稀面顺着碗口“赶”进锅里。他拔的鱼儿不断,一碗一根。而且粗细如一。

  这段文字也让我印入脑海,作者用仔细的观察,把一个在闹市生活的老北京简乏味的一日三餐写的如此生动。大家就是大家,厉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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